近日,清美、上大2025年校考终于考完,接下来就是等待复试合格线的发布了。
而在此前,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等院校已陆续公布了2025校考复试合格线及成绩。
在此对过线的考生们道声恭喜,但对校考成绩不如意的同学也无须气馁。要知道,除了央美、清美和上戏,其他招收美术生的18所校考院校都设置有破格录取,这就是逆风翻盘的机会!
下面汇总了招收美术生的21所校考院校的录取规则,希望各位考生及家长可以关注和收藏此篇内容,以便随时查看。
· 本文目录 ·
1.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中央美术学院
3.中国美术学院
4.西安美术学院
5.天津美术学院
6.四川美术学院
7.鲁迅美术学院
8.湖北美术学院
9.广州美术学院
10.中央民族大学
11.上海大学
12.景德镇陶瓷大学
13.北京印刷学院
14.北京服装学院
15.中央戏剧学院
16.上海戏剧学院
17.中国传媒大学
18.浙江传媒学院
19.河北美术学院
20.北京电影学院
21.上海音乐学院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一
我校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且符合上述“志愿填报要求”情况的考生,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
(1)高考成绩达标:报考我校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均须达到其高考所在省份对应科目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2)我校按照报考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考生的艺术能力考试成绩分别排队,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注:若某招生专业类A录取人数未达到该招生专业类计划数,录取人数与计划数的差额为N;且报考另一招生专业类B的考生中存在未被录取、高考成绩达标、服从录取调剂且艺术能力考试成绩不低于招生专业类A符合录取条件的最后一名考生成绩的考生,此部分考生中艺术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超过N位的考生视为招生专业类A合格,可调剂录取)
(3)在录取(含调剂)阶段,考生艺术能力考试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素养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中央美术学院二
(一)考生高考注意事项
⒈考生须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信息,特别是“既往病史”一栏。我校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时,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的高考体检信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⒉高考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可报考我校,但我校本科阶段仅开设大学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考入我校后,须在本科阶段完成英语课程学习。
(二)录取批次
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无分省计划,艺术类文、理科考生兼招,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不限选考科目,在艺术类提前批进行录取。
(三)提前批录取原则
考生相应科类省统考成绩合格,校考成绩合格,相关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要求,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⒈文化课分数要求
(1)美术学类(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美术学类(实验与科技)、设计学类(艺术设计)、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建筑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相应科类一批录取控制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3)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相应科类一批录取控制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5%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⒉录取办法
校考合格生源中,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各专业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依据校考成绩排序录取。校考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单科高者优先。
⒊文化课相对成绩计算公式(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的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使用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计算。海南省考生文化课成绩使用标准分。
若有省(区、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将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的招生办法、统一标准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生源地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四)录取有关情况说明
⒈我校在进行校考专业录取时所使用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无政策加分成绩。
⒉我校校考专业在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
中国美术学院三
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类)不编制分省计划,安排在艺术类校考批全国统一录取;艺术类(统考)专业和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计划。艺术类(统考)专业和普通类专业的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区)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校后须在本科阶段完成英语课程学习,特别是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对学生的英语能力有较高要求。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类)文理兼招,不提科目要求。
艺术类(校考)专业(类)录取规则:
艺术类(校考)专业(类)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时仅承认考生第一志愿有效。
艺术类(校考)专业(类)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
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报考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注1)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对应的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或达到对应的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依据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当考生校考专业成绩相同且考生位次相同时,按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注2)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注1:学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不承认政策加分;
注2: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按150分折算。
破格录取规则:
破格录取范围仅适用于部分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校考)专业(类),含中国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相关艺术类(校考)专业(类)按上述录取规则执行后,若该专业(类)满足条件的录取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经学校研究后启用破格录取。满足破格条件的考生仍按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按校考录取同分规则执行),计划录满即止。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中面向各专业(类)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破格条件:
1.考生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在该专业(类)招生计划数的前15%(小数向下取整)。各校考专业(类)破格录取资格分数线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2.考生文化课分数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
3.破格考生的志愿填报、省级统考成绩、思想政治及身体健康等要求与其他考生一致。
艺术类(统考)专业录取规则:
戏剧影视导演、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艺术与科技(中外合作办学)编制分省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目录公布为准。安排在艺术类统考批录取,投档规则和综合分折算方法按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西安美术学院四
(一)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陕西省招考部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我校招生录取工作。
(二)我校面向全国招生,不限男女生比例,安排在相应录取批次录取。最终录取批次、招生计划、投档规则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
(三)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校考专业不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我校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的专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加分项目和分值。
(四)各专业录取原则
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1.校考类专业
中国画、绘画(包括油画、版画、水彩、综绘四个方向)、雕塑,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考生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我校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按照专业课校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校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仍相同的,比较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保留3位小数);高考文化相对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以上三个科目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计划额满为止。按照“校考总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按上述原则录取后,校考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启动校考类专业破格录取。校考类专业破格录取办法:校考总成绩排名位于校考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上述校考类专业录取原则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面向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2.省级统考类专业
编制并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考生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具体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投档录取规则等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若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
3.理论类专业
编制并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无艺术类省级统考要求,报考考生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
(五)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日语教学,请非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天津美术学院五
1.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美术学类(绘画类)、设计学类(设计类)和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须省级“美术与设计类”(本科)统考合格,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省级“书法类”(本科)统考合格,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区、市)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2.我校美术学类(绘画类)、设计学类(设计类)均文理兼收,不设分省计划,录取时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考生只有取得专业复试合格证后才可填报我校(以下本原则所述校考成绩均为我校专业复试成绩),录取过程中,将按照考生获得合格证的类别进行录取,考生如未填报所获得合格证对应的志愿,则视同放弃合格证对应志愿。考生必须在高考报名地填报我校志愿。
3.报考美术学类(绘画类)、设计学类(设计类)的考生,在校考合格的基础上,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各大类按照考生校考成绩全国统一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遇校考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3位小数),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相同则依次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计划额满为止。
按照上述条件录取后,各大类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启用破格录取办法,具体办法为:考生校考成绩排名进入各大类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5%(小数向上取整),符合条件的考生,各大类按照校考成绩全国统一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遇校考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3位小数),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相同则依次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计划额满为止。破格录取名单将通过我校招生报名系统在各大类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4.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对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采用各省(区、市)美术与设计类(本科)省统考成绩,投档规则、综合分折算方法、录取批次及分省招生计划等按各省(区、市)当年招生规定执行。
5.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对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采用各省(区、市)书法类(本科)省统考成绩,投档规则、综合分折算方法、录取批次及分省招生计划等按各省(区、市)当年招生规定执行。
6.报考美术学、艺术管理、艺术设计学和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区、市)填报我校志愿,考生须达到所在省份对应普通类录取批次最低文化控制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投档规则、录取批次及分省招生计划等按各省(区、市)当年招生规定执行。
7.各批次录取结果请考生通过各省(区、市)官方渠道查询。
8.美术学类(绘画类)和设计学类(设计类)实行两段式教学,即第一年在造型基础教育学院学习,第二年进入各专业(方向)学习(专业分流方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9.各省(区、市)如有特殊规定以各省(区、市)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四川美术学院六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校考类
校考类专业不安排分省计划,按以下原则全国排名录取:校考类专业均文理(或历史类和物理类)兼招,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成绩符合所在省份公布的合格要求,对应类别校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志愿,按校考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和安排专业,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同前。
如遇专业综合分相同的,则依次比较校考专业综合分占比最高科目单科成绩、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相应科类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均按满分150分进行折算。
按上述要求录取后,考生所报类别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专业综合分排名位于报考类别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上述校考类录取原则依次破格录取,计划额满为止。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学校“校考报名系统”在该校考类别合格生源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二)省统考类
使用对应科类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省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须达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招生计划投放省份的投档规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使用计划投放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
(三)普通类
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安排专业,单科成绩不作要求。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使用计划投放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
(四)如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同一招考类别下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五)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我校工业设计专业须同时选考物理、化学两门科目方可报考;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均无选考科目要求。
(六)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
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学校校考类专业录取时不承认政策加分。
鲁迅美术学院七
(一)投档比例
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原则执行。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符合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非色盲。
(三)录取批次安排
1.艺术类校考专业在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具体以生源所在地录取批次设置为准。
2.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的录取批次安排按招生计划投放省份的规定执行。
3.艺术管理专业在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
(四)各专业录取办法
考生须符合我校及生源所在地的相关报考条件,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结合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情况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办法
(1)艺术类校考专业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全国考生排名录取,考生相应科类的省级统考成绩须符合生源所在地公布的合格要求,且取得所报专业对应校考类别的合格证。
(2)艺术类校考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校考成绩全国考生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和安排专业。
(3)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校考成绩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比较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均按满分150分进行折算。
(4)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符合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至考生校考合格且招生计划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要求的,将予以退档。
(5)艺术类校考相关专业破格录取办法
艺术类校考专业按上述录取办法录取后,“美术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含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各校考类别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地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时,如遇考生校考成绩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比较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均按满分150分进行折算。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校考类型合格生源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书法类”专业无破格录取政策。
(6)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7)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因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我校统一按原始分(满分750分)进行计算,满分非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2.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录取办法
(1)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分省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成绩合成比例要求由各省(区、市)确定,具体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区、市)要求为准。
(3)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综合分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按生源所在地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3.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分省录取。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具体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区、市)要求为准。若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不足,按生源所在地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五)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
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考加分不适用于艺术类校考专业。
湖北美术学院八
校考类专业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统考类专业安排分省招生计划,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校考类专业
1.符合报考条件,对应专业类别校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相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全国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现场考试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
2.高考文化成绩、校考专业成绩均不设单科最低成绩要求,计划不区分文理科(不区分首选科目),校考专业成绩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校考成绩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校考科目考试顺序的单科成绩、考生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绘画专业含油画、版画、插画艺术、壁画与综合材料绘画、水彩画等方向,考生录取后,须在一年级下学期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5.破格录取。
按照上述规则录取后,一志愿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美术与设计类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面向美术与设计类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书法类专业无破格录取政策。
6.校考类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遵循考生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如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同一科类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二)统考类专业
1.符合报考条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统考类专业做分省计划,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普通类专业
1.普通类专业做分省计划,考生不需参加省统考或校考,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普通类专业(工业设计专业除外),首选科目、再选科目不限,文理兼收。工业设计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
(四)其他
1.录取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2.我校各专业(除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仅提供英语和日语两种外语教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提供韩语语种教学。
3.湖北省报考艺术本科校考批的考生,也可以同时报考艺术本科统考批,其他省(区、市)考生遵照考生所在地志愿填报规则执行。
广州美术学院九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各校考专业,须参加对应科类的省级统考并且成绩合格,对应的校考类型专业成绩合格(即取得校考合格证),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各省级招办对艺术类专业招考工作有特殊规定的,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关要求,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试,凡不符合录取条件、发现有舞弊行为或经我校认定未达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情节恶劣的,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录取批次
(1)艺术类(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在艺术类提前批进行录取,具体以各省级高考录取批次设置为准。
(2)艺术类(省统考)专业、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计划,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级高考录取批次设置为准。
2、录取原则
(1)艺术类(校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合格,依据“美术与设计类”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的专业。当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2)艺术类(校考)“书法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书法类统考成绩合格,依据“书法类”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的专业。当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3)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阶段,因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我校计算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时,此类省份统一使用标准分计算。若有省(区、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高考文化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省(区、市)的招生办法、统一标准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我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生源地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4)在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中,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同一校考类别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要求的,将予以退档。
(5)艺术类(省统考)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合格,按照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将按要求执行。
(6)普通类专业:考生不需参加省统考或校考,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3、艺术类(校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破格条件
按照上述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后,在“美术与设计类”校考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校考合格考生总数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当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计划录取额满为止。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校考类别合格生源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考试中心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中央民族大学十
(一)校考专业
基本录取原则:校考专业相应子科类省统考本科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校考合格考生,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
破格录取原则:
美术类各专业(招考方向)按照上述基本原则录取后,在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则对校考成绩位于校考合格考生总数前10%的考生(如有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如有小数向上取整)的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校考合格考生,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将通过我校特殊类型招生管理系统在相应专业(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校考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本科一批线(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比值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比值相同时,则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所有校考专业均为不分省计划,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录取时文化课成绩均不含加分。
校考合格的港澳台侨考生,需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港澳台侨学生考试(简称联招)且达到艺术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校考合格的台湾地区考生,还可使用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向我校申请就读。
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请勿填报未取得合格证的专业,如因专业志愿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二)统考专业
统考专业录取时,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根据各省级招办制定的批次设置要求及投档成绩排序规则,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审核录取。
上海大学十一
(一)校考专业
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对应科类省级统考合格线,对应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校考成绩排序(全国统一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如校考成绩相同:
中国画、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专业依次比较校考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
破格录取机制:
中国画、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专业
按照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后,在考生所报专业(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所报招生专业(方向)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上述录取原则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报名系统在招生专业(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关于录取原则的几点说明:
(1)校考专业录取时,我校仅考虑第一专业志愿;
(2)考生如未填报所获得合格证对应的志愿,则视同放弃合格证对应志愿;
(3)我校校考专业录取不接受专业调剂。
(二)统考专业
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第一批次相应科类录取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小数向上取整),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招生计划投放省份的投档规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物理历史合并投档省份,共同排序),依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使用计划投放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
景德镇陶瓷大学十二
(一)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不限,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文理兼招。
(二)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依据考生志愿、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三)按上述要求录取后,在考生所报招考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位于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如遇校考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北京印刷学院十三
(一)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专业组织校考,录取原则如下:
1.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生源地省级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合格;
3.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
4.按照校考成绩分数优先原则,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按照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后,校考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校考专业合格考生总数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的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面向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北京服装学院十四
考生须符合生源省份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录取时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无限制,但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一)校考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包含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 3 个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不含港澳台),不编制分省计划,文理兼收,不限选考科目。符合报考条件,校考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和安排专业。
按照上述原则录取后,招生计划如有剩余,将进行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办法为:校考成绩排名在校考合格考生总数前 10%的考生(如有小数向下取整),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至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5%(如有小数向上取整)。按校考成绩择优录取,额满为止。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面向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经查实有违规违纪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注:
①校考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顾加分不计入高考文化课成绩。
②校考专业对考生高考文化课无单科成绩要求。
③文化过线校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相应科类本科控制线高低排序;如仍然相同,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④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学校将按照要求执行。
(二)不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
包含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环境设计、公共艺术、动画、绘画、绘画(学校美育)、中国画、雕塑、摄影 10 个专业(方向)。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学校将按照要求执行。
中央戏剧学院十五
(一)录取原则及录取办法情况说明
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任何高考加分)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且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
(1)多专业合格考生报考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
(2) 按专业考试排名录取时如有并列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 ÷ 生源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 数线(本科录取批次未合并的省份,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细则参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当年划线 标准),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 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制计算)。
(3)我院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如本招生简章内容与招生章程有出入,以经教育部核准并公示的招生 章程为准。
(二)录取分数线
(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舞台服装、舞台化装、舞台造型体现、演艺影像设计、舞台技术招考方向):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破格录取办法
部分校考专业按录取原则及录取分数线录取后,若招生计划的招考方向计划数仍有余量,则启用破格录取。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计划,已完成招生计划的招考方向不再进行破格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舞台服装、舞台化装、舞台造型体现、演艺影像设计、 舞台技术招考方向) :校考成绩位于合格生源的前 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 破格录取。
以上专业(含招考方向)破格录取名单将通过我院报名系统在相应专业(含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示, 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 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上海戏剧学院十六
录取办法及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 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择优录取。
注:
1.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播音与主持艺术无破格录取。
录取相关情况说明:
1.报考 2 个艺术类校考专业(招考方向)且均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 我校根据校考专业成 绩结合考生填报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2.在各专业(招考方向) 录取原则基础上,若遇校考专业成绩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则 依次、逐项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比值【成绩比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所在省(区、市)2025 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其中, 语文、外语、数学科目均折算成150 分制。
3.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进行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4.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 故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招考方向)录取时使用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为无政策加分成绩。
5.上述规定如与教育部或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高考政策有差异, 以教育部 和各省(区、市)政策为准。
我校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在招生考试中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和综合评价。我校本科校考属于国家级考试,每位考生均须诚信考试, 所有考试须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 否则将视为作弊。如在考试中发现弄虚作假、替考等作弊行为, 学校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有“不诚信”、“不道德”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考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取消校考成绩。
中国传媒大学十七
校考专业录取:
(一)录取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二)录取时,考生所报专业(含招考方向)的相应类别省级艺术类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类别的本科合格线,且校考成绩合格。
(三)录取时,我校使用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为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
(四)我校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
1.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朝、中韩双语播音主持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西双语播音主持方向)、表演、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剧、视觉传达设计、漫画、动画、动画(游戏艺术方向)、新媒体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普通本科线),在此基础上,我校依据考生志愿,按校考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校考成绩排名相同时,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线的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报考我校环境设计(光影空间艺术方向)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特控线)的85%(小数向上取整)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线,在此基础上,我校依据考生志愿,按校考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双语播音主持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电子竞技方向)、音乐学(音乐传播方向)、音乐学(音乐编导方向)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特控线的90%(小数向上取整)且不低于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线,在此基础上,我校依据考生志愿,按校考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 报考我校录音艺术(录音工程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特控线的95%(小数向上取整)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线,在此基础上,我校依据考生志愿,按校考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5. 报考上述2、3、4项专业(含招考方向)的考生,校考成绩排名相同时,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特控线的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对于部分招生专业(含招考方向),我校在按照高考文化课合格分数线和校考成绩排名完成录取后,在考生所报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采用破格录取办法。破格录取专业(含招考方向)不单列招生计划,不预留招生计划,已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专业(含招考方向)不再进行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办法适用的专业及破格条件如下:
报考我校漫画、动画、动画(游戏艺术方向)、新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线的85%(小数向上取整),我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I类破格:近五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具体奖项详见附录四,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前),校考成绩符合上述排名要求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小数向上取整),我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Ⅱ类破格:校考成绩符合上述排名要求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以上专业(含招考方向)破格录取名单将通过我校报名系统在相应专业(含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处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浙江传媒学院十八
(一)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招考方向)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1.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招考方向)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录取原则: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艺术校考成绩合格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艺术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各招考方向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完成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艺术校考成绩排名位于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艺术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专业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2.专业成绩使用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考方向)
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音乐表演各招考方向、艺术与科技、舞蹈编导录取原则:在考生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符合所在省份公布的合格要求、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分数线基础上,按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排序成绩进行择优录取。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3.安排在普通本科批次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戏剧影视文学录取原则:安排在各省份相应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二)文化折算分计算方式:
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三)对于投档考生,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专业志愿顺序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录取排序相同)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考生专业合格成绩对应相符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含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表演、戏剧影视导演]。
(四)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我校招生系统在相应专业(含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五)我校2025年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六)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2025年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考生高考总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加分。其他分省计划专业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七)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
(八)音乐表演器乐招考方向招生器种为钢琴、小提琴、大提琴、手风琴、琵琶、扬琴、竹笛。
(九)我校艺术类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不限;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文理兼招。各省份具体专业计划,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审定的计划为准。
(十)我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本招生简章的内容如遇调整,以学校公布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为准。
(十一)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最终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河北美术学院十九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其它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专业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不做分省计划的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艺术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合格;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全国统一排名,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校考专业破格录取办法:
1.雕塑、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和艺术与科技四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按上述原则录取后,在考生所报招考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处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2.破格录取考生校考成绩同分依次按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3.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
(二)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投档规则按照生源所在地录取政策执行。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与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统一排序,择优录取。
(三)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
投档规则按照生源所在地录取政策执行。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统一排序,择优录取。
北京电影学院二十
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产品设计、跨媒体艺术、摄影、动画、漫画、数字媒体艺术:
①录取原则: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使用以上①录取原则录取后,如考生所报考专业已完成计划,则不再进行破格录取;如考生所报考专业未完成计划,则依据②执行破格录取。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计划,不预留招生计划。
②对于计划未完成部分,执行破格录取原则: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校考成绩排名在合格生源前10%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5%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关于录取原则的几点说明:
1.依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不分省计划招生的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时使用的高考文化成绩均不含 政策性加分。
2.我校艺术类校考本科各专业录取原则的执行,均须符合考生所在省(区、市) 艺术类本科投档录取规则。 如遇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区、市)新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3.关于百分比的计算办法:
①上述录取原则中,分数线百分比的计算完成后,结果如有小数,则采取向上取整的计算方式。
例如:某省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72分,乘以85%计算结果为401.2分,则符合破格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402分。
②上述录取原则中,对于破格资格的合格生源范围百分比的计算完成后,结果如有小数,则采取直接舍去 小数部分不进位的计算方式。
例如:某破格条件要求校考成绩排名在合格生源前10%的专业,有48名合格生源,乘以10%计算结果为4.8, 则符合破格录取资格的考生校考排名应在前4名。
4.对于保留高考本科一批、二批的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本科第二 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5.考生报考的校考专业对应类别的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须本科合格。校考与省级统考对应关系依据附件 1。
6.校考专业录取时,仅考虑第一院校志愿;同一院校志愿下如填报多个专业志愿,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 填报的全部专业志愿均参与排队。
7.破格录取名单将通过【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招生系统】在相应专业(含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 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 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8.关于专业成绩并列:
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校考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①对于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者本科录取批次已合并的生源省份
分数比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相应科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对于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生源省份
分数比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所在省(区、市)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 上述公式在完成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对于四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四舍五入的计算办法。例如,某历史类考生高考成绩403分,该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的特殊类型历史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576分,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分数比值为0.6997。
※ 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所以上述分数比值计算公式中,考生文化课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统一规定,我校将 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上海音乐学院二一
考生须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省统考成绩相应子科类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破格政策: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照以上录取原则完成录取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考系统在该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同分录取原则:
在各专业录取原则基础上,若遇专业成绩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则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录取批次未合并的省份,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细则参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当年划线标准),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