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招生校考专业(含建筑学)拟录取分数线
序号 |
专业名称 |
分数线 |
1 |
72.7758 |
|
2 |
书法学 |
65.9733 |
3 |
美术学类(造型艺术类) |
66.4533 |
4 |
设计学类(设计艺术类) |
73.2933 |
5 |
戏剧与影视学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
69.3212 |
6 |
环境设计(环境艺术) |
65.8267 |
7 |
建筑学 |
562 |
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校考专业(含建筑学)专业为全国不分省计划。若考生填报多个专业志愿,我校将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服从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
1、艺术类校考专业(除建筑学)综合分折算公式:
综合分 = 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2、建筑学按各省美术学与设计学统考合格后以高考文化成绩排名顺序录取。
3、艺术类校考专业和建筑学专业划定文化课控制分数线366分(不分文理),对于分文理科的省份,则按文科366分,理科366分执行。
4、我校校考专业满分:300分;高考文化课成绩以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学业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排名及录取。
5、艺术类校考专业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复试成绩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建筑学专业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二、华侨、港澳台本科招生拟录取分数线
序号 |
科类 |
分数线 |
1 |
文史类 |
444 |
2 |
理工类 |
326 |
三、考生可登录各省(市、自治区)2023年高考招生录取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四、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普通类艺术学理论、艺术设计学、工业设计、风景园林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尚在进行中,将后续公布拟录取分数线。
五、拟录取考生的通知书发放情况请关注我校招生办后续发布的公告。
六、其他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实施,不收取任何费用。若有机构或个人以中国美术学院名义进行招生录取诈骗或中介活动的,请考生和家长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我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164630;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 0571— 87164623。